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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章  尊贵

    《拂云手》一卷,计有招式三十二,另附运行法门一套。

    简单说,这是一套拳脚上的功夫。

    吃过朝食之后,林章告辞了离开,便又一头扎进了密林之中,还好这次再走,已经不需要自己一人一马摸索着向前了,已是有了狸奴做向导,因此林章骑在马上,甚而还能分出心神来,回味这刚刚到手的《拂云手》,细细拆分它的精妙之处。

    自《灵蛇剑术》和《步虚术》之后,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再得到这一类实战用的功法了,而伴随功法附赠的那股真气,也算小补了一下。

    到现在,他总算拥有了空手对敌的战法。

    细细品味,招式精妙之极,丝毫都不逊色于《灵蛇剑术》。

    …………

    此行甚速。

    看看不到中午,越过一条两三丈宽的小河之后,又爬上一座约莫几十丈高的土丘,那狸奴便开始渐渐压下步子来,望前面另一土丘下一棵大树指去,道:“主人,那鼠妖的地盘,便在那处了!”

    林章仔细看,远远地能看到,那大树下果然有个不大不小的丘洞。

    于是无甚可说,执行计划。

    计划就是……直接上!

    一人、一马、一狸奴,三个很快便到了丘下,抬眼处,便是一片丘间开阔之地——此处但见高草,并无树木,地上倒也横了几根枯树、若干枯桩,想来应是那鼠妖有意地日常清理之故。

    “呔!尔这小小鼠妖,出来受死!你家花狸大王来也!”

    林章好悬没当场笑出声来。

    他那大马却没城府,不屑地打了个响鼻。

    于是狸奴回首看看大马,又看看林章,有些尴尬,勉强笑道:“我旧称也!”,满脸谄媚讨好之色。

    不过片刻,那土洞里便真的钻出一只硕大的老鼠来,看见面前花狸子,本自不屑,目光却又落在林章和他胯下马儿身上,有些疑惑。

    尤其是这大马,见了它亦无惊慌,更让它顿觉诧异——路上时听那狸奴说,今天早上出得袋来,再见大马时,便察觉它身上前番所感知到的“贵种”的气息,已经消失不见了,此时这鼠妖,自是已经感知不到狸奴曾经感知到的那股来自“贵种”的威压气息。

    “哼!你这花狸子,以为赚得个人类修士一同来时,便能胜得我么?好教尔得知,这些个人间修士,却也无甚能为,我不惧也!”

    刷的一下!

    它身前数丈外的花狸子精还待说话,却忽然惊觉眼前一花,等它再看时,以它目力,也只见得自家主人竟已凭空出现在那鼠妖身后,且眨眼间便已是一剑挥出,那鼠妖竟未及做出丝毫反应,一颗好难看的鼠头,便已经飞了起来。

    这一刻,那花狸子精不由得目瞪口呆。

    …………

    【壮哉!】

    【此剑磨得甚是锋利,直若心中剑也!】

    【嗟!赐尔小培元丹一枚!】

    …………

    “好教主人得知,这世间修士,小奴亦曾见得多个,却哪里有如主人者?彼辈衣锦服纨,长剑在手,望之似个人也,却不过酒囊饭袋而已,以我观之,竟不及主人一根小小汗毛尊贵也!”

    “以主人之修为,便是那豹子,虽也修得些神通在,自称‘豹大王’,亦不过尔尔!吾主人旦夕亲至,可一剑而斩之也!”

    许是林章那突然偷袭的一剑,杀那鼠妖杀得太过干脆直接,带给了花狸子精一点小小的震撼,等回过神来,它顿时就凑上来,好一通惊人的马屁。

    林章脸上带笑听着,却也不理它,只自顾自把从县里步军符士宋庆处索要的符纸贴了,然后便把这鼠妖的尸首,收进了春秋袋里。

    一直到这花狸子精开始提起那大豹,似乎是想要蛊惑林章,去跟那大豹碰一碰时,他才笑着开口,“袋里春秋,可畅快否?”

    那花狸子精吓了一跳时,却又四目相对,它顿时便知道,自己的一点小小心机,早已被林章看破了,顿时缩了脑袋,“主人饶恕则个,那袋里,须住不得小奴也!只因小奴体臭,恐污了宝地!”

    林章失笑,不再理它。

    要走时,却又回头,指了指地上鼠妖的头,“你的!”

    那花狸子精愣了一愣,旋即大喜,“谢过主人!”——对它来说,这精怪的肉,可是大补,却比寻常血食要好吃多了!

    …………

    夜里便在这林中宿了。

    别管这花狸子如何讨饶,林章撸够了之后,仍旧毫不犹豫地把它丢进了春秋袋里——这家伙是只猫,自己醒着时还好,就在眼前,它未必敢跑,自己一旦入定,又或睡着,它能眨眼间就消失!

    没办法,只能先这么控制着。

    林章寻思,等到回了定陶,倒是可以寻萧放等人问问,看那城里一些专门售卖各类修行用品的店铺里,有没有能够锁住精怪的宝物。

    当然,估计没有。

    就算这世上有,也不会在定陶城里卖,就算有卖,估计自己也买不起——那应该是极高端极珍稀的法宝了。

    但总要试试。

    他还挺喜欢这只狸奴的。

    又狡猾又奸诈又会说好听的。

    第二天早上,又照例放它出来,容它稍稍歇息之后,就又动身,去找下一个妖怪——这又是一只野雉精,但是据狸奴说,它成精比狸奴还早,怕不已经有四五十年,同样很难对付。

    也不算远,虽是林中难行,到底地势平坦,起伏不大,将到中午时,便已经赶到了,可惜却已是鸡去巢空。

    那狸奴仔细分辨得一阵,禀告说:“却不好也!我观此地,无甚打斗痕迹,却又气味极淡,只恐这只野雉,久已离去,怕不是已然归顺了哪位大王了也!”

    它说的有道理,但林章还是做主,在这里等到了天黑。

    然而,纵是天黑了,那野雉精也并未回来。

    或是死了,或是归入哪位炼骨大妖的洞府做小妖去了,只有天知道——就在邻近地方又宿一夜,权做等候了,只是却不曾等来。

    次日一早醒来,一人一马一狸奴,便辨着太阳的方位,径往东行,行得约莫三四十里远,便已经出了林子,终又回到了人间界。

    然而看到庄户人家时略一打听,竟已是到了邻县。

    于是就近到了一处略繁华些的市镇打听了一下,辨明方向和道路,随后林章便骑着马,马头上又坐一只花狸子,一行径往定陶县方向去。

    及到申末时分,便已经见了定陶县的市镇。

    当晚宿在一处邸店里,次日醒来,林章却又纵马向东南行。

    定陶县的东边,湖泽连天,虽还不到雷泽等大泽,却也已经很是有些大湖了,算是开始进入那花狸子精口中的所谓“水界”了。

    而林章的目的,却是要去找一找陶河里那只踪迹难觅的鲤鱼精。

    当然,要找它估计不易,所以林章的第一步,是打算先要去找陶河下游一个名叫观堂集亭的地方,找那里的亭长给自己带路。

    人是萧大给推荐的,说这人“久在江湖,得与妖通”,如果有人能大概知道些鲤鱼精当下的信息的话,其中必然有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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