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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八章 志在出位

    三天後,最高法院。

    钵兰街的那场冲突,陈彦祖并没对严少筠说,只说是去找朋友喝酒。

    毕竟她不是江湖人也不懂江湖事,搞不清这里面的门道,也不会明白自己为什麽那麽做。

    还牵扯到凌胜男以及阿玲、阿琪她们,格外需要保密。

    严少筠最大的好处,就是不会刨根问底。自己说是去喝酒,她就不再问,安心接受最後的训练。

    今天,就是检验训练成果的时候。

    和杜志辉那次不一样,陈家人和凡妮莎都没来,只有陈彦祖、严少筠、罗乐儿到场。

    毕竟正常情况下,每一宗官司的周期都很漫长,不可能每一堂都带亲友团助威。

    路上由於有严少筠在,阿琪倒是也没说什麽在一起之类的话,只是晃着爆炸头不停地笑。

    笑得严少筠不明所以,罗乐儿则面沉似水一语不发。

    她在和陈彦祖冷战。

    事情的起因,还是严少筠的特训。

    最初陈彦祖告知罗乐儿不用来,最後的训练需要保密,罗乐儿还以为是开玩笑。

    直到被拒绝旁观,才知道陈彦祖是认真的。

    虽然没有当场翻脸,但是整个人的态度变化,表现得很清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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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毕竟从小玩到大,罗乐儿是开心还是发脾气,瞒不过陈彦祖。

    严少筠还想过把人请回来,就算让她看也无所谓,但陈彦祖还是坚决拒绝。

    从那之後,双方再没联系过,现在同处一部车内,也是态度冷漠如同路人。

    法院门前,凌胜男和阿玲等候多时。

    整个进兴,也只有她们两人前来。

    江湖人有江湖人的忌讳,做偏门生意的,对於法院、警局这种地方都是能避则避。

    相比之下,凌胜男还算是胆量比较大的。

    虽然不像罗乐儿那样把陈彦祖当仇人,但是看向陈彦祖的眼神里也有几分幽怨,显然还是责怪男人胆子太小,从钵兰街出来那个晚上,不敢带她去玩通宵。

    对於两个女人的状态,陈彦祖顾不上理会。

    只是点头示意,跟着快步入内。

    对他来说,上庭就像上战场。

    精神亢奋的同时,注意力也集中在案件本身,其他的并不重要。

    法庭里旁听的人不多,坐席空了三分之二。

    看着人少,严少筠精神稍微放松了一些,在陈彦祖耳边小声说道:「人越少越好,输了也不会太没面子。」

    「第一次开庭,谁也决定不了输赢。不管场面如何,都影响不到最後的结果。只要按我们训练的那样发挥就够了。」

    距离开庭还有五分钟,控方终於出现。

    一个六十几岁的老人,在几个年轻人簇拥下走进来。

    严少筠趴在陈彦祖耳边说道:「师父啊————那几个一定是师弟、师妹。」

    林栋梁今年六十三岁,身高一米六五左右。面色红润精神饱满,走路沉稳有力,脚下生风。

    他的面相比较有亲和力,配上一副银色边框眼镜,给人一种学者的感觉。如果他多笑笑,应该是那种和蔼可亲的老爷爷,很受小朋友欢迎那种。

    但是林栋梁不但不笑,相反紧绷着脸。

    并不是跟谁发脾气,而是刻意维持这种状态。

    据严少筠介绍,林栋梁其实不难相处。但是在法庭上,他始终板着一张脸。这是他的战术,藉此增加自身的威严,给对手压力。

    随着林栋梁走动,丝制律师袍轻轻飘动,更增几分威仪。

    和一般的大律师相比,御用大律师在装束上享有优待,可以穿丝绸制成的大律师袍。

    而一般的大状,只能穿布袍。

    丝袍成了御用大律师身份象徵之一,在内部,还会根据丝袍的陈旧程度论资排辈。一个人的丝袍越是老旧,越是证明资格老。

    有的御用大律师律师袍已经破旧不堪,被风一吹好像拖把成精,依旧不肯更换,就是为了彰显资历。

    林栋梁倒是没这麽夸张,对於衣服的保养也做得不错,那件丝制律师袍还有八成新。

    严少筠在陈彦祖耳边小声嘀咕:「师父特别注重仪表,每次上庭都好像参加宴会一样。衣服要光鲜,人要沉稳。师父说大律师一定要这样,客户才能满意。我现在还记得师父说这些的时候,我站在哪里,其他师兄师姐又在哪。一切好像昨天一样,没想到现在就要和师父打对台。说真的,一想到和师父打,我比上次还紧张,不知道会不会又晕倒。」

    「我带了饮料的。其实应该紧张的是林大状才对。他打赢徒弟,外面会说是叫理所应当,万一输给徒弟,就颜面扫地。这种比试我们怎麽都是占优势,用不着怕。跟着我做,深呼吸————」

    看着两人的样子,罗乐儿粉面生寒一语不发。

    法庭书记一声高喊:「COURT!」

    两名庭警把一身西装的康子健带到被告席,这次的主审法官洪官,也宣布庭审正式开始。

    开庭之前已经了解过,这个洪官和严守正、林栋梁关系都不错,算是很谈得来的好朋友。

    不过港岛的人情世故如此,死人很难争得过活人。如果说情感倾向的话,洪官大概率是更偏向於林栋梁。

    林栋梁虽然已经六十几岁,但是嗓音依旧洪亮,吐字清晰,语速不疾不徐。

    「被告於本年度三月十七日凌晨,在湾仔快乐酒吧前,持棒球棍击打被害人司徒笑头部,致被害人当场死亡。控方请求出示证据P6,被告在警局所做的口供。」

    复印好的口供被送到陪审团以及严少筠、康子健手中。

    林栋梁继续介绍:「在这份口供中,被告已经承认用球棍击打司徒笑致其死亡的事实,可以说案情已经非常明朗。另外,请注意,口供中被告明确表示案发时理智清醒,可

    以清晰记得案发时间、地点以及自己动手的整个过程。在此,请求法官允许控方出示证据P7,警方的化验结果。」

    「化验结果表明,被告血液中酒精含量虽然达到了醉酒的标准,但是并不影响对基础事实的判断。这一点,稍後我也会通过旁证向各位证明。下面,控方请求传召三号证人,当晚的值班警员。」

    这名警员年纪不算太大,在湾仔区重案组工作。

    看得出来,他没怎麽上过法庭,人有点紧张。

    林栋梁问道:「请问,当晚你是否在案发现场?」

    「在。」

    「做什麽?」

    「帮助剧组维护秩序,避免突发情况。」

    「能否向我们描述一下,当时发生了什麽?」

    「当时我们在维护秩序,就听到有人尖叫,开始还以为是拍戏,但是发现情况不对,司徒笑已经倒了下去。一个人拿着球棍站在那,我和我的搭档立刻冲上去扑倒了那个拿球棍的人,把他带回警署接受调查。」

    「请问,那个拿球棍的人在不在法庭上?」

    「在,就是被告。」

    「在你和搭档控制被告的时候,是否表明了身份?」

    「是的,我们表明了身份,高喊我们是警察。」

    「被告有什麽反应?」

    「被告非常配合,还让他的司机不要乱来,不可以阻差办公。」

    「被告是否明确说了不可以阻差办公?」

    「是的。被告的司机和保镖很凶也很强壮,当时如果不是被告控制,场面可能变得失去控制。」

    「你认为被告被控制时,神智是否清醒?」

    「非常清醒。他表现得很有分寸,也知道怎麽配合警方工作。」

    「法官阁下,我没有问题了。」

    洪官点点头:「辩方盘问证人。」

    严少筠看了一眼陈彦祖。

    虽然今天旁听的人少,自己也经过一次庭审,但是一切还是没有改变。

    从法庭书记宣布开庭之後,大脑再一次陷入空白,手中提示板上的字只能零星认识几个,大部分在眼里都变成了诡异的符号。

    零星的几个字组不成句子,对於自己毫无帮助。更别说自己都没法确定,那些字是真的还是幻觉。

    好在,早有准备。

    陈彦祖的笔在严少筠大腿上戳了一下,严少筠咳嗽一声站起。穴位的刺痛,带来了脑海里信息反馈:A—6策略。

    严少筠:「请问,案发当晚,你和你的搭档是以什麽身份维持秩序?是否得到了官方的授权?」

    那名湾仔的CID变得更紧张,左顾右盼,不住擦汗。

    直到法官催促,才不得不回答:「没有————我们是以私人的身份去做这件事。」

    「也就是说,你当时并没有穿制服,也没有出示证件是不是?」

    「是————」CID语气里透着心虚。

    「你在控制当事人的时候,是否使用了警械。比如手枪、警棍或者手铐?」

    「我们用了手铐,但绝没有拿枪!我可以对天发誓!」

    在港岛,警员休息的时候做兼差,只要没有妨碍司法,也不算什麽大事。但如果这份兼差和警察工作有关,就比较敏感。一旦被内部调查,或者被廉署盯上,就可能影响前途甚至是工作。

    这名CID看年纪也就三十上下,刚当便衣没多久,这份工作对他十分重要。

    听到严少筠这个问题,他第一反应就是必须把自己责任降到最低。

    当警察帮剧组维持秩序,已经很容易惹来麻烦,如果再被证实违规使用枪械,很可能被解雇甚至追究责任。

    因此他说话声音格外大,人也紧张到了极处。

    严少筠其实比他也没好多少,不过是强撑着不表现出来:「那你是在什麽时候拿出手铐?当事人得到控制之前还是之後?」

    「之後。在把他控制住之前,拿手铐出来有什麽用?」

    「那我是不是可以这麽理解。你所谓的亮明身份,只不过是和你的搭档一起冲过去,边冲边喊我们是警察,站着别动!并没有出示任何有效证件,也没有宣读警戒词,就把我的当事人控制倒地,跟着拿出了手铐。我当事人的司机和保镖感觉情况不对试图阻止,当事人让他们不要阻差办公,是不是?」

    「是————」

    「也就是说,现场并不是所有人都相信你们是警察是不是?至少有人认为你们只是自称警察,并不是真正的警务人员是不是?」

    「是————」

    「那些认为你们不是警察的人,神智同样清醒是不是?」

    林栋梁:「反对!证人无法判断其他人神智是否清醒!」

    严少筠几乎是照本宣科式地背出脑海里最後一句话:「证人同样无法判断,我的当事人神智是否清醒!」

    「反对有效,证人无需回答问题。」

    「我没有问题了————」

    严少筠向辩护席走去,陈彦祖朝她笑了笑,又挑起了拇指。

    罗乐儿则紧紧盯着严少筠。

    不对劲!

    和上次一样不对劲。

    她不是在打,她是在表演剧本!

    看过前段时间训练的罗乐儿第一时间就明白过来,怪不得臭小子把她像演员一样栽培,原来就是让她演戏。

    可是港岛会演戏的人那麽多,凭什麽她就可以出来。肯定是最後那几天的特训才是关键。

    怪不得他不让自己看。

    他们一定有什麽独特的方法,可以把所有演员都培训成大律师,上庭打官司。

    虽然这门技术对大多数人没用,但是对那些刚毕业的法学生来说,还是有着巨大吸引力。

    想想看,如果自己学会这麽技术,再从电视台找个教表演的老师合作,在中环开一个大律师培训中心。

    四周一个学期。

    每期每人收五千。

    还不是财源滚滚?

    到手的钱,就这麽溜走。

    他自己不赚这个钱就算了,居然还不让我赚?

    这算什麽男————男性朋友!

    简直是越想越气。

    不看就不看,我很稀罕麽?

    虽然如此想着,但是罗乐儿的眼睛已经盯着严少筠不放,舍不得移开。

    不稀罕也要看清楚,你们不教我就偷师。靠偷师练成,让臭小子对我佩服的五体投地,这样才算是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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